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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東工程造價-工程造價常識

山東工程造價-工程造價常識

來源: 2017-6-19 8:31:41??????點擊:

1.電氣設備安裝工程適用于10kv以下的工程。

2.廠區(qū)、住宅小區(qū)的道路路燈安裝工程、庭院藝術噴泉等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按通用安裝工程“電氣設備安裝工程”相應項目執(zhí)行;涉及市政道路、市政庭院燈電氣安裝工程的項目,按市政工程中“路燈工程”的相應項目執(zhí)行。

3.給水管道以廠區(qū)入口水表井為界,排水管道以廠區(qū)圍墻外第一個污水井為界,熱力和燃氣以廠區(qū)入口第一個計量表(閥門)為界。

4.室外給排水、采暖、燃氣管道以市政管道碰頭井為界,廠區(qū)、住宅小區(qū)的庭院噴灌及噴泉水設備安裝工程按本規(guī)范相應項目執(zhí)行,公共庭院噴灌及噴泉水設備安裝按市政規(guī)范管網工程的相應項目執(zhí)行。

5.鋼結構及支架制作、安裝,應按靜置設備與工藝金屬結構制作安裝工程相關項目列項。

6.工業(yè)爐烘爐、設備負荷試運轉、聯(lián)合試運轉、生產準備試運轉,應按措施項目列項。

7.大型設備安裝所需的專用機具、專用墊鐵、特殊墊鐵和地腳螺栓應在項目特征中描述,組成完整的工程實體。

8.熱力設備安裝工程適用于130t/h以下的鍋爐和2.5kw25mw)以下的汽輪發(fā)電機組的設備安裝工程及其配套的輔機、燃料、除灰和水處理設備安裝工程。

9.中低壓鍋爐的劃分:蒸發(fā)量為35t/h的鏈條爐,蒸發(fā)量為75t/h130t/h的煤粉爐和循環(huán)流化床鍋爐為中壓鍋爐;蒸發(fā)量為20t/h及以下的燃煤、燃油(氣)鍋爐為低壓鍋爐。

10.靜置設備是指不需動力帶動,安裝后處于靜止狀態(tài)的工藝設備。

11.設備類型是指設備構造形式及其用途的劃分。

12.設備安裝高度是指以設計±0為基準至設備底座安裝標高的高度。

13.設備構造形式是指臥式設備安裝和立式設備安裝。

14.電氣設備安裝工程適用于10kv以下變配電設備及線路的安裝工程、車間動力電氣設備及電氣照明、防雷及接地裝置安裝、配管配線、電氣調試等。

15.冷凍機組站內的設備安裝,通風機安裝及人防兩用通風機安裝,應按機械設備安裝工程列項。

16.工業(yè)管道工程適用于廠區(qū)范圍內的車間、裝置、站、罐區(qū)及其相互之間各種生產用介質輸送管道和廠區(qū)第一個連接點以內生產、生活共用的輸送給水、排水、蒸汽、燃氣的管道安裝工程。

17.廠區(qū)范圍內的生活給水、排水、蒸汽、燃氣的管道安裝工程執(zhí)行給排水、采暖、燃氣的項目。

18.工業(yè)管道壓力等級劃分:

低壓:0P1.6MPa

中壓:1.6P10MPa

高壓:10P42MPa

蒸汽管道:P9MPa;工作溫度≥500

19.管道界限的劃分:

1)噴淋系統(tǒng)水滅火管道:室內外界限應以建筑物外墻皮1.5m為界,入口處設閥門者應以閥門為界;設在高層建筑物內的消防泵管道應以泵間外墻皮為界。

2)消火栓管道:給水管道室內外界限劃分應以外墻皮1.5m為界,入口處設閥門者應以閥門為界。

3)與市政給水管道的界限:以與市政給水管道碰頭點為界。

20.管道劃分:

1)給水管道室內外界限劃分:以建筑物外墻皮1.5m為界,入口處設閥門者以閥門為界。

2)排水管道室內外界限劃分:以出戶第一個排水檢查井為界。

3)采暖管道室內外界限劃分:以建筑物外墻皮1.5m為界,入口處設閥門者以閥門為界。

4)燃氣管道室內外界限劃分:地下引入室內的管道以室內第一個閥門為界,地上引入室內的管道以墻外三通為界。

21.刷油、防腐、絕熱工程適用于新建、擴建項目中的設備、管道、金屬結構等的刷油、防腐蝕、絕熱工程。

22.由鋼管組成的金屬結構的刷油按管道刷油相關項目編碼,由鋼板組成的金屬結構的刷油按H型鋼刷油相關項目編碼。

23.矩形設備襯里按最小邊長塔、槽類設備襯里相關項目編碼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1.給水管道以廠區(qū)入口水表井為界,排水管道以廠區(qū)圍墻外第一個污水井為界,熱力和燃氣管道以廠區(qū)入口第一個計量表為界。

2.室內給排水、采暖、燃氣管道以與市政管道碰頭井為界,廠區(qū)、住宅小區(qū)的庭院噴灌及噴泉水設備安裝按安裝工程清單列項。市政庭院噴灌及噴泉水設備安裝按市政工程清單列項。

3.市政中只列出了水處理工程和生活垃圾處理工程專用設備的項目,各類儀表、泵、閥門等標準,定型設備按安裝清單列項。

4.市政道路路燈安裝、市政庭院藝術噴泉等電氣安裝工程項目,按本規(guī)范路燈工程清單列項。廠區(qū)、住宅小區(qū)的道路路燈安裝工程、庭院藝術噴泉等電氣設備安裝工程按安裝工程清單列項。

5.由水源地取水點至廠區(qū)或市、鎮(zhèn)第一個儲水點之間距離10km以上色輸水管道,按市政工程管網工程清單列項。

6.如發(fā)生破除混凝土路面套用拆除項目的清單。

7.立電桿按路燈工程中的相關清單列項。

8.樁基陸上工作平臺搭拆工作內容包括在相應清單內,水上工作平臺的搭拆,按措施項目列項。

9.雨水口連接管按本規(guī)范管道鋪設列項。

10.本章設備安裝工程只列出水處理專用設備的項目,各類儀表、泵、閥門等標準、定型設備應按安裝工程清單列項。

11.本章設備安裝工程只列了垃圾處理工程專用設備的項目,其余如除塵裝置、除渣設備、煙氣凈化設備、飛灰固化設備、發(fā)電設備及各類風機、儀表、閥門等標準、定型設備等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列項。

1.苗木計算應符合下列規(guī)定:

1)胸徑應為地表面向上1.2m高處樹干直徑。

2)冠徑又稱冠幅,應為苗木冠叢垂直投影面的最大直徑和最小直徑的平均值。

3)蓬徑應為灌木、灌叢垂直投影面的直徑。

4)地徑應為地表面向上0.1m高處樹干直徑。

5)干徑應為地表面向上0.3m高處樹干直徑。

6)株高應為地表面至樹頂端的高度。

7)冠叢高應為地表面至綠籬頂端的高度。

8)籬高應為地表面至綠籬頂端的高度。

9)養(yǎng)護期應為招標文件中要求苗木種植結束后承包人養(yǎng)護的時間。

2.苗木移植應按花木栽植相關項目單獨編碼列項。

3.土丘包裹材料、樹體輸液保濕及噴灑生根劑等費用包含在相應項目中。

4.墻體綠化澆灌系統(tǒng)按綠地噴灌項目單獨編碼列項。

5.發(fā)包人如有成活率要求時,應在特征描述中加以描述。

6.表面“塑松皮”按園林景觀項目列項。

7.框格花木護岸的鋪草皮、撒草籽按綠化工程項目列項。

8.散鋪河灘石按點風景石項目單獨編碼列項。

9.木制飛來椅按仿古工程項目列項。

10.石浮雕、石鐫字應按仿古工程項目列項。

11.

1.仿古規(guī)范適用于仿古建筑物、構筑物和紀念性建筑等工程發(fā)承包及實施階段計價活動中的工程計量和工程量清單編制。

2.墻裙、單塊面積>3m2的廊心墻應按墻面相關項目單獨編碼列項。

3.面積≤0.5m2少量分散的抹灰和鑲貼塊料面層為零星項目。